為什麼要判那麼重刑期…… 韓國釜山踢人事件,罪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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釜山

Cr: Jtbc News , CCTV

震撼韓國的 CCTV 清楚拍下,踢人事件

在釜山回家的路上毆打一名 20 多歲的女性,並使她完全失去知覺後犯下性犯罪,該案已進入最高法院。今天 19日消息出來,被告人對上訴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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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: Naver News

2022 年 5 月 22 日凌晨 5 點左右

罪犯跟蹤受害人回家約 10 分鐘,隨後在釜山一家辦公樓的電梯前毆打。襲擊者用迴旋踢擊中受害者頭部,將其擊倒,然後密集踩踏頭部數次。將昏迷的受害人扛在肩上,拖到閉路電視盲區後,停留了約 7分鐘。

之後,再次出現在閉路電視上匆忙離開大樓,將受害女子留在盲區那裡。

案發後,肇事者立即逃到女友家,三天后被抓獲。

有著數次傷人毆打受罰的前科,才出獄三個月

閉路電視捕捉到的 “消失的7分鐘” ,有性犯罪的可能性???

警察證實發現罪犯在逮捕前用智能手機上搜索 “書面謀殺”和“書面強姦”的記錄。

在受害女子的內衣內並沒有發現罪犯的 DNA,罪犯也完全否認指控,只被控以謀殺未遂罪,而在去年 10月的一審中,作案者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

CR: Crime
一審判決後,被告人和控方均提出上訴。尤其是,受害人痛訴 “12年後我會死”,他會出來報仇

上個月受害人所穿的牛仔褲由於結構性質,無法自行鬆脫。考慮到受害人的訴求,例如事發時受害人的衣服被脫掉、內褲被尿液污染等,法官決定進行額外的鑑定。

重新鑑定的結果是,在受害人的牛仔褲內、腰部、大腿、小腿等 4處

以及一件開衫內,檢測到罪犯的DNA

檢方認為,性暴力的目的是存在,施暴者先擊打受害人後腦,使其暈倒,然後將受害人拖至閉路電視盲區,並脫去受害人衣服。

5 月 31日,改訴。檢察官指控肇事者犯有強姦未遂和謀殺罪,並要求判處 35 年監禁、附加位置跟踪設備和 20 年緩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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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: caracula

最終判處肇事者 20年有期徒刑。還信息和通信網絡上公開個人信息 10年,附加位置跟踪電子設備 20年,並施加禁止夜間外出要求。刑期高於一審的12年有期徒刑,但低於檢方的35年刑期。

宣判後,被害女子流淚說:

這和叫我去死一樣。他出獄時 50多歲,年齡只相差四歲,沒有人保護我,他公然報復,我怎麼活?

Cr: caracula

2023.6.2 YouTube 頻道 “卡拉庫拉偵探事務所”公開 “釜山踢人”事件的犯罪者資料

Cr News :

https://n.news.naver.com/mnews/article/081/0003370013?sid=1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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